5月30日,我县召开解读《关于开展经营性担保贷款费用补助工作的通知》新闻发布会,就《关于开展经营性担保贷款费用补助工作的通知》的出台,从政策出台目的、主要内容、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这几方面作简要介绍。
中小微企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稳增长、惠民生、保就业、防风险、促改革的中坚力量。《关于开展经营性担保贷款费用补助工作的通知》的出台,为中小微企业解决了融资的痛点、难点和堵点,对于优化金融环境,精准金融服务,强化金融担当,彰显金融作为具有重要意义。
01 出台目的
此次保费补助政策主要是为了能更好地推进融资畅通,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三农”等小微主体的信贷投放力度,提升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创新水平,切实降低综合融资成本,从而激发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乡村振兴活力,支持创业创新,营造更优营商环境,助力共同富裕。
02 政策主要内容
此次保费补助政策主要针对2023年2月1日后县内中小微企业、三农等贷款主体与县内担保机构合作(含在仙居开展担保业务的市属国有融资担保公司),且新增的担保贷款需支付保费费率不超过1%产生的保费给予补助。此次保费补助预算200万,分两期执行,每期补助资金100万,并根据中小微企业、三农等担保贷款主体的保费实际支付情况,给予0.5%担保费率的补助(担保费率低于0.5%的,按实补助),期限不超过1年,每户补助不超过5万元。
03 政策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鉴于中小微企业、三农等担保贷款主体面广量大的现实情况,担保费用补助申报由贷款经办的银行全程代办并统一汇总相关材料(征信报告、贷款合同、借据、保函、保费支付凭证、补助返还凭证等),并在调阅客户征信报告时负责落实是否新增担保贷款信息,审核应补金额,符合补助要求的给予盖章确认。同时由各担保机构负责汇总、更新、上报担保贷款进展数据,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可靠。县金融工作中心将牵头根据要求对贷款银行报送的材料进行备案,确认后予以拨付。最后对违反本通知规定使用、骗取、挪用和截留资金的行为,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记者问答
Q:请问政策补助对象提到的县内中小微企业、三农等小微主体包括仙居乡贤、在外仙居商会吗?
A:本政策不单单推动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也是推进“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的有效载体,是为民办实事工程的有益补充,因此符合条件的县内中小微企业、三农等小微主体(包括仙居乡贤、在外仙居商会、仙居籍人士控股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农业生产项目等)均可享受补助。
Q:政策提到的新增担保贷款可以具体解释一下吗?
A:本政策出台主要是为了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三农”等小微主体的信贷投放力度,降低小微主体综合融资成本,因此新增担保贷款主要是指新发生的担保贷款(夫妻转贷、跨行转贷、换担保转贷等情况除外);原有担保贷款额度的扩大部分;原有担保贷款偿还满6个月后(包括6个月)再次发生担保贷款等。
Q:政策提到说补助分两期执行,每期100万补助资金,那第一期贷款户根据合同期限未能完全获得保费补助的,是否还能享受补助?
A:可以享受。第一期时间为2023年2月1日-2024年1月31日,第二期时间从2024年2月1日开始,均为先办先补,补完即止。若第一期补助资金未能完全支付,可结转为第二期支付;第一期贷款户根据合同期限未能完全获得保费补助的,可结转第二期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