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伊萍)为推进我县杨梅产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擦亮仙居杨梅金字招牌,5月8日,我县召开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暨杨梅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会议,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提升杨梅标准化生产水平,促进全县杨梅产业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保障全县杨梅质量安全。
据了解,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我县辖区内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畜禽屠宰企业等生产的初级农产品(以下简称“食用农产品”),主要包括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畜禽及产品和养殖水产品等,都要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应当建立质量安全检测制度,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的食用农产品由农产品生产主体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农产品凭此证方可上市交易。此外,根据浙农质发〔2020〕14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农村扶持政策挂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我县将建立合格证制度与农业项目补贴、产品认证、品牌认定、信用评定等挂钩机制,对率先试行合格证的种植养殖生产者提供政策倾斜和项目支持。
就如何做好杨梅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县将继续切实履行杨梅生产经营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继续全力落实好杨梅统防统治工作,果农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杨梅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实施杨梅统防统治;继续严格杨梅生产、采收、包装、运输等环节食品卫生安全管控要求,加强属地杨梅生产、经营主体的宣传教育。
会议还讲解了新《食品安全法》,演示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开具过程及杨梅标准化生产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