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17日上午,全县小城镇文明行动现场会召开,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应文彬以及各乡镇(街道)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开展小城镇文明行动是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抓手,是着力解决小城镇居民在思想观念、生活习惯、社会风气中存在突出问题的重要途径,以及提升小城镇文明创建竞争力的重要内容。2018年以来,我县按照《浙江省小城镇文明行动测评细则(试行)》文件精神以及市文明办工作要求,围绕“垃圾不落地、出行讲秩序、办酒不铺张、邻里讲和睦”等方面,在全县范围开展了小城镇文明行动。
与会人员实地考察了埠头镇小城镇文明行动。现场会上,国家统计局台州调查队监测与专项处处长黄赟介绍了小城镇文明行动创建的做法及测评标准,埠头镇作了小城镇文明行动创建典型发言,南峰街道、皤滩乡、白塔镇、官路镇、双庙乡、朱溪镇先后作了表态发言。
应文彬强调,各乡镇(街道)要提高思想重视,切实把小城镇文明行动落到实处,通过改善硬件条件,提高群众生活品质,提升群众幸福感。要弄清规则,强化责任导向、问题导向和群众导向,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落实指导责任、工作责任,调动成员积极性。要加强统筹谋划,注重规则规范,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暖心行动、移风易俗倡导行动、文明细胞创建提升行动等,形成合力,全力推动小城镇文明行动。要深入宣传,将宣传阵地、宣讲、文艺宣传等作为着力点,将小城镇文明行动的内容和理念融入其中,加强宣传力度。要因地制宜,结合乡镇地域文化特点和规划实际,设计与之相适应的活动载体,扎实做好小城镇文明行动工作,使我县小城镇环境更加优美、人际关系更加和谐、治理更加有序、风尚更加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