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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新实践·重庆篇】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把重庆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华龙网-重庆日报   发布时间:2017-06-26   字体:【  

【摘要】“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推动城乡自然资本加快增值,使重庆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必须清醒认识其长期性,强化生态文明制度保障,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推动城乡自然资本加快增值,使重庆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政治任务。市第五次党代会报告围绕这个重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遵循、总要求,提出“加快建设美丽山水城市,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三峡库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得到加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巴渝大地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等具体要求和奋斗目标。彰显市委的高度政治自觉和强烈使命担当,反映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心声。我们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制度、最有力的措施加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为建设水清天蓝岸绿的长江经济带作出新贡献。

  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必须充分认识其对于重庆乃至全国改革发展的重要性。

  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其核心要义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基本路径是把保护与发展有机统一起来,以保护促发展、以发展促保护,通过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为新常态下区域协调发展提供绿色动力;通过强化资源环境约束、倒逼产业发展转型等措施,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既是长江经济带恢弘篇章中的关键环节,也是统筹长江流域协调发展国家战略赋予重庆的历史使命,既是重庆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内在要求,也是重庆服务全国改革发展大局的题中之义。改革开放以来长江流域经济社会迅猛发展、综合实力快速提升,是我国经济重心所在、活力所在,但同时长江流域也是生态环境脆弱、人地关系复杂的区域,“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已然刻不容缓。重庆地处长江上游和三峡库区腹心地带,生态资源丰富,在国家生态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严守“五个决不能”底线,突出发展的绿色本底,从源头上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推动重庆实现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联动协调发展,携手长江流域相关省区市共同推动绿色发展,是报告明确的统筹市内外区域协调发展的优先事项,也是市委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而作出的坚定选择。

  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必须充分把握其系统性,坚持做到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报告提出,“建设绿色发展、生态安全、城乡共美、人与自然和谐的美丽山水城市”,并从全市空间布局、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制度保障等多个维度明确了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重点要把握以下三点:一是大都市区与生态发展区必须齐头并进。报告指出,“要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各功能区域发展差异化、资源利用最优化和整体功能最大化,加快全市一体化发展。”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必须坚持全市“一盘棋”,关键是要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管控区域生态空间,各区域板块之间必须严格按照功能定位,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大都市区作为重庆建设国家中心城市、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成渝城市群的主要支撑,在集聚各类高端发展要素、集中打造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高新产业集群的同时,重点要围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空气环境质量改善、饮用水源保护、生产生活污水处理等方面,统筹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杜绝走先污染后治理、重地上轻地下、重显绩轻潜绩的老路。占全市面积65%的渝东北、渝东南生态发展区要按照报告要求,“着眼建成以生态经济为支撑的生态发展区,强化生态屏障功能,坚持面上保护、点上开发,推动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资源产业化,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区”。在生态环境保护上要用“快思维”、做加法,快干实干、保优控差、减量提质,在产业发展上特别是一些可能会对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项目上,要用“慢思维”、做减法,真正把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两化”要求落到实处。二是水、气、土等环境要素必须联动治理。环保“五大行动”是重庆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其成效较为明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从200天增加到301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同比下降22.9%,空气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0天;三峡库区水质保持稳定,长江、嘉陵江和乌江干流水质总体为优;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5.4%,节能减排目标全面完成;划定生态红线保护区域30790.9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37.3%,落实最严格的分级分类管控措施,全市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得到有效保障和提升。实践证明,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环保“五大行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尤其要科学编制实施好新一轮《重庆市环境保护“五大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2)》,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面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役。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既要精准发力、单兵突击、点上突破,又要做到系统谋划、区域协同、面上提升。三是城乡环保基层基础工作必须一体推动。报告指出,要“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加快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城市和农村两个板块缺一不可,顶层设计与基层基础两个端口缺一不可。农村乡镇普遍处于经济发展相对不足、环境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环境管理能力相对薄弱的阶段,要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达到城乡共美的目标,农村生态环保短板必须及时补齐补强。以三峡库区为重点,大力推进长江防护林建设、石漠化和消落区治理、水土流失治理、退耕还林还草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合理控制化肥农药施用强度,加快城乡自然资本增值,推动绿色发展示范,补齐生态产业发展短板;加快农村乡镇环境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运维,确保在2017年底全面完成区县城污水处理设施扩建与改造,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收运设施全覆盖,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严格落实《重庆环境保护条例》,从职能职责明确、机构人员配备、专项经费投入、业务技能培训等多个层面入手,补齐基层环境管理能力的短板,实现有人做事、有能力做事、做得成事,夯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基层基础。

  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必须充分突出其针对性,以人民为中心,强化问题导向,全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报告指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突出发展的绿色本底,严守‘五个决不能’底线,确保长江重庆段水质流出好于或不低于流入、主城区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300天左右、不发生重大环境事件,坚决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这既是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也是为重庆解决突出问题、改善环境质量划出了“三条底线”。我们要加强工业污染防治,确保到今年底前全市钢铁、火电等8个重点行业达标计划实施取得明显成效;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落实黄标车淘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扬尘污染管控等措施,建立完善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巩固和提升建成区湖库整治成果,全面推动落实城市黑臭水体和次级河流不达标水体整治;全面开展第二轮污染源普查和土壤污染详查,深化重点流域区域水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治理噪声扰民问题。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归根到底就是顺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关切和期盼,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公共产品。当前,尤其要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凝聚各方共识,整合各方资源,限时抓好37项措施、115个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对已具备全面整改条件的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对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严格打表、分时段推进整改;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重点问题,深挖细查、把握规律、重点整改;对带有制度性、根本性的问题,从完善体制机制入手,从源头上强化整改。确保今年完成37项整改措施的81%、115个具体问题整改任务的77%,其余在2018年、2020年完成的整改任务分阶段取得实效,让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建设成果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必须清醒认识其长期性,强化生态文明制度保障,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尽快把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建立起来,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事业成与败,制度是根本。为此,报告特别强调,要“强化生态文明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央的总体部署并结合特殊市情,重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形成了一批制度成果,启动了一批改革试点,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提供了重要内生动力。一是从制度上加强生态保护。建立生态红线管控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健全自然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制度,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等改革试点。二是从制度上严控环境污染。完善长江生态环境协调保护治理机制,全面推行河长制;探索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逐步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放许可制;完善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三是从制度上推动绿色发展。落实产业投资禁投清单和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除在建项目外,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禁止审批新建重化工项目,5公里范围内严禁新布局工业园区;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完善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等交易制度,充分发挥重庆环交所、环投公司、环保投资基金三大平台作用,运用市场手段配置环境资源,运用经济手段强化环境约束。四是从制度上突出共建共享。建立完善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层层压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从制度上厘清管理职责;建立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把宣传教育作为环境保护核心业务来抓,形成人人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风尚。五是从制度上提升治理能力。按照“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要求,以加强环保能力建设为抓手,构建严格的环境监察体系、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高效的环境信息化支撑体系,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事关重庆长远发展,事关国家全局,事关民生大计,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我们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把重庆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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