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自动电饭锅等
四类产品须加贴能效标识
仙居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03-05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实行能源效率标识产品目录(第五批)》公告及相关实施规则,自2010年3月1日起,在我国内地生产、销售和进口的自动电饭锅、交流电风扇、交流接触器和容积式空气压缩机四类产品必须加贴能效标识,低于能效等级5级或3级的相关产品,均不得在中国内地生产、销售和进口。
按照第五批产品目录及实施规则,我国实施能效标识产品的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展,尤其在工业产品领域,扩展了交流接触器和容积式空气压缩机。我国已先后发布了19类能效标识产品,涉及家用电器、空调制冷设备、工业产品、照明器具及办公设备等领域。
4年多来,国家对能效标准的要求逐步提高。能效标识的实施为国家节能减排发挥了显著的作用。据统计,该制度实施4年多来,已累计节约900多亿千瓦时电,折合标准煤约3000多万吨,对“十一五”单位GDP节能降耗目标的实现作用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