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02-18 字体:【大 中 小】
田市镇上溪村的周女士2008年11月在装修房屋贴墙瓷砖时,销售商向其推荐了某品牌的一种新型建筑胶泥作为粘贴剂。谁料从去年12月初开始,周女士发现一楼刚贴好的瓷砖就开始陆续脱落,于是就向销售商讨要说法,希望商家能赔偿损失。但商家认为自己出售的胶泥是合格产品,没有质量问题,不愿承担责任。
周女士在讨要说法无望的情况下,于今年2月12日来到县消保委白塔分会投诉,希望消保委帮助她讨回公道。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了胶泥的销售商、供货商,一同前往周女士家了解情况。相关专业人士察看后指出,导致瓷砖脱落的主要原因是胶泥存在质量问题。
当日下午,消保委工作人员召集了周女士、商家、供货商进行面对面的调解。经过工作人员的努力,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商家同意负责周女士家外墙瓷砖脱落部分的重新粘贴。针对周女士担心的今后出现类似问题,商家、厂家保证如有脱落,赔偿一切损失。为此,厂方还付7000元保证金交予销售商保管。
本次由新型建筑材料引发的消费纠纷虽然得到圆满解决,但是近来因使用建筑胶泥、仿瓷涂料一类新型建筑材料产生的消费纠纷时有发生。由于新型建筑材料往往没有国家、行业标准,所以发生纠纷时就无法检测产品的质量是否合格,导致消费纠纷难以调解。在此,县消保委提醒广大市民,在选购新型建筑材料时需谨慎。不应盲目听从商家或装修工人的推荐。购买商品时,应多查多看商品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是否完整,不要购买标识不齐全的商品;应索要购买凭证并保存好,一旦发生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