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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丨我县召开备案非标电动车淘汰置换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2-12-15   字体:【  

今天(12月15日)下午

我县召开

备案非标电动车淘汰置换工作新闻发布会
 


 

今年以来,仙居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快速行动,全面启动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百日攻坚”行动,全域、全速、全力推进淘汰置换工作。截至目前,累计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5.6万余辆,淘汰占比超95%,排名全市第一、全省领先。
 

一、建强组织堡垒,夯实根基。建好“指挥部”。出台工作方案,建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乡镇(街道)职责,定期通报晾晒完成进度,表扬先进、批评后进。找准“突破口”。将全县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作为淘汰置换工作突破口,要求其提前完成。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引导外卖平台、快递物流企业及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租赁企业等率先推进淘汰置换。密织“宣传网”。线上,利用微信公众号、短信、新闻媒体等各类平台,介绍淘汰置换相关优惠政策。线下,进村居、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开展点对点政策宣传。
 

二、集成优惠政策,加速推进。政府补贴,推出专项消费券。投放360万元消费券用于淘汰置换,6至9月内,成功办理淘汰置换的车主可领取120元电子消费券,可在县内商超消费。全县共87家电动车经销商参与。金融撬动,推出专项置换贷。与台州银行仙居支行达成合作,对电动车经销商,推出“电动车置换贷”,助力解决进货融资困难;对消费者,提供信用卡或消费贷款分期付款服务,并提供限量50元和100元优惠券,购车时可直接减免。企业让利,推出专项补助金。鼓励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为员工提供额外优惠让利活动,降低置换成本。如:浙江车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参与淘汰置换的员工提供额外补助200元/辆。
 

三、强化联合执法,巩固成果。加大相关行业联合执法。不定期开展电动自行车及相关行业专项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检查经销商有无明显压低回收评估价格、虚假宣传、骗取政府消费券,回收企业是否按规定做好非标报废电动自行车回收台账、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等行为。加大经营行为日常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的抽检力度,强化流通领域质量监管。共抽查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12批次,对不合格的完成闭环处置;查处电动自行车案件5起,罚没款4.3万元。开展路面秩序集中整治。全县各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行动,巩固淘汰置换成果。如:公安部门开展了路面秩序专项整治,提醒车主及时淘汰置换,提升安全意识。
 

记者问答
 

问:如果市场上存在抬高电动自行车价格的现象,请问市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答:自开展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以来,我们持续强化商品价格监管,综合运用巡查检查、约谈告诫等多种措施,不定期开展了电动自行车价格等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截至目前,已责令整改8家次,均整改到位。
 

消费者如果发现经营者存在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行为,可拨打12345投诉举报热线或到当地市场监管所投诉,我们将从严查处。 

 

问:我有朋友在网上购买了电动自行车,去上牌时被告知,没有浙品码,不能上牌。请问该怎么办?
 

答:浙品码是可进行产品质量信息溯源的二维码,相当于身份证。“浙品码”里有产品质量相关基本信息,包括企业与产品基本情况、质量与服务承诺、产品检测报告、质量反馈信息等从产品生产、销售到消费的全链条信息。
 

2021年11月1日起,浙江省内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对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进行赋码销售。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将对车辆、蓄电池扫码核验,同时对车辆、电池、所有人信息集成关联绑定,发放码牌合一的数字化车牌,未赋码的电动自行车将无法上牌。
 

网上购买电动自行车请认准:车辆、电池信息与合格证相符且有“浙品码”的电动自行车。若已购买无“浙品码”的电动自行车,只要车辆符合新国标,车辆、电池信息与车辆3C合格证明均相符,可以到相应市场监管所,由工作人员现场赋“浙品码”后,到车管所予以上牌。
 

问: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什么时候开始不能上路?上路会怎么样?
 

答: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

自明年元旦开始,如果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上路,按照《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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