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下午
我县召开仙居县数据知识产权改革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
记者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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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数据知识产权和普通的知识产权有什么区别吗? 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是什么?
我们平时谈到的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目前最主要的并且被大家熟知的三种知识产权是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而数据知识产权是新的知识产权客体类型,它保护的是经过一定算法加工、具有实用价值和智力成果属性的数据。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规定,通过数据的区块链存证或数据保全公证,实行登记前公示制度、异议制度和登记后的撤销制度,充分保障数据来源者的数据资源持有权。通过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明确登记证书可以作为相应数据持有的重要证明,用于数据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和权益保护,保障数据处理者的数据加工使用权。通过数据知识产权的保护运用,保障数据处理者及相关主体的数据产品经营权。同时,对个人数据、企业数据、公共数据的持有、加工和使用进行分类处理,守住安全底线,明确监管红线,强化对数据的不正当获取和非法开发利用等不正当行为的有效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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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的登记途径和方式是什么呢?登记存在费用吗?
今年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会同11个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试行)》,并联合推出“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这是全国首个多跨贯通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目前数据知识产权的登记统一在该平台进行,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由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具体承担,主要面向数据处理者提供数据知识产权免费登记服务,属于“浙江知识产权在线”的子场景,布署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APP,登记申报由各企业自行操作,不存在任何官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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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后续数据知识产权的运行保护和监督管理上,市场监管部门有什么计划吗?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和《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等相关法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继续深入推进数据知识产权改革试点。一方面,我们将加强和司法系统以及数据交易机构的协作,为企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精准的服务,让数据知识产权体系运行更加顺畅合理。另一方面,我们将继续深化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实践,努力提高登记数量与质量,进一步推动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促进数据要素合理流动、有效保护、充分利用,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