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我县召开《仙居县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综合效益评价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对政策进行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亩均论英雄”,是将农业领域“亩产”概念引入工业领域,即以亩均单位土地的投入和产出作为评价标准,通过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提高“亩产效益”为核心,旨在以最小的资源环境代价,获得最大的效益产出。为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不断健全以质量效益、科技创新、绿色低碳、人才支撑等为导向的综合评价体系,引导资源要素向优质高效领域集中,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县经信局以省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相关政策为依据,结合我县实际,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完善,起草了《意见》。
对于电厂、燃气、给排水、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公共属性企业;民房内生产企业;工商注册未满两周年企业可不参加评价。由于不可抗力、项目处于建设期内等特殊情况造成企业用地实际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须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属地乡镇(街道)或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审核后报“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
1.由“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根据往年评价企业名单、在仙居注册登记的工业企业名单、有纳税记录工业企业名单等确定初步参评名单;
2.办公室发送初步参评名单至乡镇(街道)及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由其核实并确定参评企业名单;
3.由乡镇(街道)及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参评企业名单,联系企业报送企业实际用地面积、承租情况、用电情况等;
4.办公室发送参评企业名单至统计、税务等部门,提取并核实参评企业相关数据;
5.计算“亩均论英雄”综合效益评价结果,并向社会公示、公布。
根据相关政策,A、B级的企业屋顶上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工业企业,经县经信局登记备案并网发电后一次性享受补助标准为0.5元/瓦,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为40万元。对C、D级工业企业,用水在现行用水价格基础上分别加价0.1元/吨和0.3元/吨;对C、D级工业企业,每千瓦时分别加价收费0.1元和0.3元。评价结果在土地使用税上应用根据政策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