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彭靖雅
“我认为该项目建成后,将对推动社会综合治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近日,县公安局邀请浙江警察学院、市公安局、项目技术承建方,县委政法委、公、检、法、司等各相关单位专家团,就“联证云”项目建设进行了论证。
2021年11月,仙居“联证云——电子数据取证一件事”项目入围全省公安数字化改革优秀应用,成为全省唯一入围的县级应用项目。
何为“联政云”
这是我县公安为破解电子数据取证难题的一项在全县范围推开的重要改革。
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列为第八种证据类型。听起来似乎与日常生活有些遥远,可通俗的来讲,日常的聊天记录、邮件、网页、电子照片、传真资料等都是常见的电子证据。广义上来说,当事人以数字形式向法庭出示的任何形式的证据信息都可以被称为电子证据。
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发展,电子数据的作用愈发突出,作为大量使用电子数据的司法机关,近年来,我县就逐步实现了数字卷宗单轨制办事模式,即司法机关案卷、文书、案件信息的线上共享和流转。
“虽然案卷文书不用跑腿送了,但是司法机关数据还是无法自动化生成,需要人工线下制作。”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教导员朱丹艳说。同时,各部门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过程中,对电子数据的取证需求率高达100%,但在实践操作上,存在标准不统一、证据难互认、受理不规范、部门不协同、数字化程度不高等问题。
如何让数字证据跑起来
对此,县公安局紧紧抓住获批公安部全国区县网综试点单位的有利契机,探索开展仙居“联证云——电子数据取证一件事”改革,推动机制重塑、流程再造、标准重构,实现电子数据取证规范化、一体化、标准化,在改革中实现了三大突破。
对电子数据取证建章立制:按一级实验室标准,建设县级“电子数据联合取证中心”,整合全县42个执法部门的电子数据取证业务,进行联合取证。
进行多跨应用场景的整合:依托县级“电子数据联合取证中心”,输出一站式、全流程、标准化的服务,构建起群众举证、公安主导、检法司监联动、37个行政执法部门参与的“1+1+4+N”协同应用体系。
推进执法司法证据协同共享:项目通过流程再造、业务重塑,最终形成“一证一码”“一案一柜”“一人一档”“一案一卷”的业务闭环,产出的数据统一汇入全省一体化系统。
今年,县公安局横溪派出所在办理“张某某非法行医”案时,通过对电子证据的分析,摸排出另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经过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联动协同,最终成功破案,刑拘涉案人员15人,涉案金额1800余万元。由此可见,电子数据在执法部门的规范固证、存证共享、预警分析等过程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截至目前,“联证云”项目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已初显成效,获批了公安部全国区县网综试点,打造了县级“电子数据联合取证中心”,制定了场地、功能区等建设标准,突破行业规制,解决支撑保障、要素协同等问题。“联政云”系统自8月份上线以来,实现了数据的汇聚及赋能,已经联合公、检、法、司出台了多项制度规范。
据统计数据显示,“联证云”项目改革落地后,取证效率、结果利用率等可实现10倍级增长,可实现加快办案效率,提升执法效力,推动行政、民事等领域电子取证法律的立改废释,打造区域内“互通、互认、互信”数字化改革样板,通过先行先试,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电子数据取证工作制度和体系,为全省乃至全国各地推广提供可复制、可借鉴、可应用的工作样板。
自数字化改革开展以来,“联政云”成了我县公安一以贯之推进的重要工程。今年以来,我县公安推进“公安大脑”工程建设,把数字化改革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大引擎”,助推基层公安社会治理效率跨越式提升,倾力打造“全域智能”公安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