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春节临近,近日,县卫生监督所对全县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县卫生监督所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重点检查辖区内经营单位的档案资料,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制度、公共场所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酒店布草和饮具的洗消是否按规范流程进行消毒、配送,布草间各类布草的存放保洁是否符合卫生规范,并对客房内空气质量进行了现场监测。同时,该所还对生活饮用水进行水质抽检,结果均为合格。
此次专项行动共检查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理发美容场所、其他公共场所等单位共89家,立案处罚70家,处罚金额79900元,并要求相关单位必须进行严格整改,有效杜绝卫生安全隐患,确保春节期间公共场所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