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台州市商务局了解到,为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产业经济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2020年至2022年,每年将有3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电商发展。
据了解,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近年来已全面渗透我市生产、生活等领域,成为数字台州建设的重要引领力量和推动台州经济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2019年,我市就取得了网络零售额1224亿元、居民网络消费额795.4亿元、跨境网络零售出口额15亿元的好成绩。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电子商务更好、更快发展,《台州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台州市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文件陆续出台。未来三年,我市每年都将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电商发展。
“这笔资金具体用于支持电子商务园区建设、电商特色产业集群培育、电子商务平台和服务建设、电子商务模式创新和示范创建等方面。”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处相关负责人透露,比如鼓励台州企业开展新零售、新业态等模式创新,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创新并通过验收的,分别给予申报主体一次性40万元、20万元奖励。
另据悉,该项资金扶持政策执行范围为市区(含台州湾新区),各县(市)可参照执行。企业(单位)可及时申报、享受,但同一家企业(单位)当年度不得重复享受奖励类多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