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防疫物资及其重要原辅材料市场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价格有序。5月13日,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全市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期间,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到我市一家企业为6家口罩企业办理口罩产品CE认证,却发现该企业存在虚构宣传、非法买卖认证证书等事实,当即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据悉,该案件是全省首个非法买卖口罩出口认证证书案。
经查,该企业当事人于去年9月15日在自设网站http://www.ovis-lab.com/“全球认证——欧洲认证专区——CE认证”板块发布“CE认证介绍”,内容包含“欧非检测认证(OViS)它拥有专业独立的CNAS资质试验室,丰富的CE认证经验,可以提供全方位和一站式的测试与认证服务,与美国、英国、德国、意大利等多个国家的认证机构达成互认协议,检测报告具有国际公信力与权威性”。但事实上,当事人并未取得CNAS实验室资质,也未与美国、英国、德国、意大利等其他国家的任何认证机构达成互认协议。立案调查后,当事人在自设网站上删除了上述内容。
今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口罩成了重要的防疫物资之一。3月以来,该当事人介绍通过上海某公司为6家口罩企业办理了意大利认证公告机构 ENTE CERTIFICAZIONE MACCHINE SRL(公告号 1282)签发的CE证明书。可通过调查发现,该认证机构并没有PPE法规 (EU) 2016/425授权,无权签发防护口罩CE证书,故上述证书不符合欧盟法律规定,系无效CE证书。
由于该当事人在自设网站发布虚假企业介绍,对自身资质、与国外认证机构的关系等作了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系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其次,在明知意大利认证公告机构 ENTE CERTIFICAZIONE MACCHINE SRL(公告号 1282)无权签发防护口罩CE证书,仍介绍企业办理该机构签发的无效CE证书,违反了《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系非法买卖认证证书的违法行为。为此,市市场监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之规定,拟处以罚款250000元;依照《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拟处以30000元罚款;合并执行,拟处以罚款人民币280000元。
“自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上下综合运用市场监管职能,对防疫物资及其重要原辅材料生产经营领域存在的各类乱象开展全面整治,对扰乱市场秩序,危害群众生命财产,不规范、有隐患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打击。”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队负责人说,同时,对诚信经营、助力发展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帮扶,有效保障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市场供应平稳有序,为我市“打好疫情防控总体战、打赢经济发展翻身仗”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