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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中国台州网-台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8-06-20   字体:【  

违规提取,要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了 

异地购房提取需符合条件,职工离职要办理个人账户封存

日前,我市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作了进一步规范要求。今后,违规提取公积金,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且5年内不得提取公积金和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

“本次工作开展旨在贯彻落实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及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精神,规范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为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通知》对公积金提取业务作了进一步规范。

在异地购房方面,《通知》明确,缴存职工在台州市行政区域外购买商品住房,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申请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工作或是该地居民;2.申请人或配偶的父母或子女在购房所在地工作或是该地居民;3.申请人或配偶的籍贯在购房所在地。

此外,《通知》指出要严格账户封存手续。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台州市行政区域外)继续缴存、封存未满6个月的,一律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优先支持租房提取,违规提取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通知》指出,优先支持租房提取。缴存职工市场租赁自住住房的,无需再提供家庭成员中未成年子女无自有住房的证明。工作人员提醒,利用租房骗提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5年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对异常提取行为,《通知》要求,各分中心严格审核其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按相关规定实施惩戒,将其列入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5年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打印】  【收藏】  【关闭窗口【作者:姚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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