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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不分类开罚单具有破冰意义

仙居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11-07   字体:【  

  近日,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总队副总队长王汝伟再次带队出动,这次目的地是静安寺商圈,检查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情况。这已是他们第二次专项执法了。今年8月初,王汝伟带队检查了南京路商圈,还开出了上海市第一张相关“垃圾罚单”。上海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动真格了。(11月4日《人民日报》)
 
  我国从2000年起,就已经开始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8个城市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现已有17年了。然在这17年期间,从垃圾分类总体来看,仍是不尽人意。
 
  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一是城市在管理垃圾分类上还是相当乏力。特别是在执法操作上,常常是“只听楼板响,不见人下楼”。更多的情况,也只是对垃圾不按规矩分类的单位和居民停留在宣传上,并没有与垃圾不按规分类的单位和个人上纲上线。以至于出现了“你讲你的,我做我的”,所以垃圾分类始终达不到预期效果。
 
  二是一些单位和个人的环保意识并不强,加之中间环节又没人督促和严格细致的考核措施,这样就更加剧了垃圾分类在具体操作中随心所欲。笔者曾在一些单位看到,垃圾桶上从颜色到标签都已注明了垃圾回收类别,可我们有些人在具体操作中就是不当回事,偏偏将垃圾混乱地扔在一个桶内。最后环卫工也不做清理,这样让垃圾分类成了有名无实的花头。
 
  由此,笔者认为,上海这次在检查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时开出罚单就具有破冰意义。虽说罚款只是手段,不是目的。但,笔者认为,在垃圾强制分类上,如果不辅之处罚手段,始终处在隔靴挠痒中,那么,我们有些单位和人员在垃圾分类上,恐怕还是难以自觉参与其中。其实,从某种角度上讲,对有规不守,有章不循者,就该让其付出代价。
 
  据说现在已经有小区开始实行生活垃圾计量收费了,你每天制造多少垃圾就要付多少费用。这样就会倒逼居民在扔垃圾时要分类,将可回收,或是可扔、可不扔的垃圾也要做好分类处理了。如此一来,不仅可将垃圾分类工作向纵深推进,同时也能进一步增强人们的公共环保意识。
 
  所以说,不论是对垃圾不分类开罚单,还是居民生活垃圾计量收费,都具有破冰意义。
 
                                             

  【打印】  【收藏】  【关闭窗口【作者:张维】  【责任编辑:应倩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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