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真的感谢你们!不仅帮我办好了居民户口簿,还教会我如何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近日,下各镇村民卢某青从户政员手中接过崭新的居民户口簿时连声道谢。
去年12月31日傍晚时分,一位满面愁容的女子行色匆匆地来到下各派出所户政大厅,一进门,就从包里掏出一本居民户口簿,放到户政员陈龙面前。问她要咨询什么业务,该女子却沉默不语,只用眼神示意户政员打开。陈龙一脸疑惑,打开居民户口簿后却惊呆了,该户口簿多处内容被黑色水笔修改,且一人姓名已被改得面目全非,根本无法看清修改前的字样。
户籍民警仔细翻看居民户口簿上的内容,每一页均有修改的痕迹,且修改痕迹较为明显。遂当场收缴了女子的居民户口簿,并对女子私自涂改户口簿的情况进行详细询问。
经了解得知,原来,女子名叫卢某青,前几年与丈夫离异后,村里有不少人为她介绍相亲。但是,户口簿上登记的是1987年,导致她的生辰八字与许多相亲对象不合,而如若是1988年则匹配的对象会更多。此外,她父亲曾与她交谈的过程中提到,当年为了能让她尽早上学,在申报户口的时候提前了一年,综合各种考虑,从六月份开始,陆陆续续修改了居民户口簿上自己的出生日期、身高、姓名、曾用名、职业等,但自修改后,从未使用过该居民户口簿。此次来派出所,是想根据居民户口簿上修改的内容进行更正。
卢某青的行为违反了《户口登记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条款规定,考虑到其情节较轻,民警对卢某青进行了批评教育。卢某青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以后不会在任何证件上进行私自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