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都怪我一时糊涂,竟然相信了电线杆上的办证广告,这才犯下了错误……”面对民警的询问,白塔镇的李某后悔不已,李某因持假户口迁移证为妻子邹某办理户口迁移被警方查获。
李某的妻子邹某是云南人,2009年嫁到仙居,户籍一直在云南老家没迁过来。这几年邹某身体不是很好,去医院就医开销较大,由于户口在外地,不能在我县享受医疗方面的保险。
为此李某忧心忡忡,一直惦念着把妻子的户口迁移到仙居。但前往云南办理路途遥远,又嫌麻烦。怎样才能更加省事地将妻子的户口迁移过来?一次偶然的机会,李某在城区一根电线杆上看到了一个办假证的广告,就用手机通过电线杆上广告的号码加了“办证”人员的微信。
表明来意后,经一番讨价还价,双方约定以400元价格办理一张假证,李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对方转了400元,并提供了妻子邹某的相关信息。几天后,李某收到了一个快递,里面装着一张“户口迁移证”。
4月3日,李某带着妻子邹某来到白塔派出所户籍窗口,准备为妻子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经验丰富的窗口工作人员接过证件,一下子就发现了明显错误。迁移证上的字号云南省应该是“滇”却写成了“云”,存根联还在,按照正常程序,存根应当由办理的当地派出所进行保管,户籍印章也不对等,显然就是一本假证,当场将李某抓获。
目前,李某因涉嫌买卖、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电线杆上的广告不可信,请广大市民擦亮眼睛,需要办理户政业务请通过正规渠道,“最多跑一次”工作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