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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要不回” 偷你车解恨

仙居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01-19   字体:【  

  本报讯  原本只是想要讨回走失的狗狗,却经不起同事玩笑话,最后用了“偷”这一招,偷狗未成偷了辆车,结果把自个弄进了看守所。
 
  张某,42岁,安洲街道人,原在城关下洋底一家工艺品厂打工,去年下半年,离开了该厂另谋出路。张某一家都喜欢养狗,养着两只可爱的泰迪。11月27日,张某的朋友代张某去遛狗,一不小心,把两只泰迪狗弄丢了,只留下一句“狗是在下洋底丢的”就跑了。
 
  张某一家辛辛苦苦找了3天,11月30日那天,在自己原先上班的那家厂里发现走丢的两只狗狗,张某上前道明原由想要回狗。
 
  厂里的前同事跟他开玩笑说:“想要拿回狗可以,但你得证明这狗是你家的,要不出钱吧!”
 
  哪知实诚的张某却当了真,心想,自己哪里拿得出证据啊,明明是自家的狗却要花钱买回来!一下子来了气,没再交涉,在前同事的笑声中,张某闷声不响地回到了家。
 
  回到家的张某越想越来气,心想反正自己对厂里的地形也熟,到晚上趁着夜色去把狗偷回来算了。
 
  经过一番等待的煎熬,时间到了晚上12时,夜色中张某悄悄来到厂门口,厂区是开放式的,张某很快就在院子里找到了狗狗睡觉的铁笼子,但怎么也打不开锁。
 
  张某懊恼不已,一回头,看见厂里的电动三轮车正在充电,车钥匙也没拔,正在气头上的张某为了解恨,就把电动三轮车开回了家。
 
  翌日,接到报案后,民警展开走访调查,很快就将目标锁定在张某身上,通过蹲点守候,在张某家附近将其抓获,并追回被盗车辆。张某到案后,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对自己一时糊涂做下蠢事更是后悔不已。目前,张某已被警方提请批准逮捕。 

  【打印】  【收藏】  【关闭窗口【作者:曹红兵】  【责任编辑:应倩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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