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县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庭审实质化试点工作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新的安排部署。
2016年4月,县法院被确定为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试点单位。在被确定为试点单位后,该院快速行动,积极思考,围绕刑事中心工作,以庭审实质化改革为契机,配之案件繁简分流,积极实现简单案件速裁化,疑难案件精品化,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庭审功能,以此助推审判质量提升。
据介绍,在开展庭审实质化工作以来,该院共审结223件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81件,当庭宣判80件。指控量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共28件35人,其中被告人对案件事实有争议的案件有18件19人。在这18件被告人对指控的事实有争议的案件中,以庭审实质化方式审理案件共15件,占符合条件案件总数的83.3%。
下阶段,县法院将以严格落实证人、鉴定人等出庭制度为切入点,不断探索完善繁简分流机制、发挥庭前会议功能、扩大适用法律援助等机制建设,同步建立和完善相关改革措施,有效强化刑事案件庭审功能,助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