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民建房管理,切实破解农民建房难问题,11月3日,田市镇率先就李宅村李友明户申请建房审批事项举行听证会。会议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审批单位工作人员、镇人大代表、李宅村村干部等相关人员参加。
记者了解到,田市镇李宅村李友明家老宅存在安全隐患,加上家中人口增加,待审批需要新建的房屋界址模糊,宽度高度存在争议,邻里有纠纷,导致建房审批难。根据县人民政府(2016)1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建房管理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符合农村建房基础条件,因邻里有纠纷、不指界的,可召开由村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的听证会,通过听证审批形式予以解决,听证审批工作委托所在乡镇(街道)组织实施,故举办此次听证会。在听证会前,各相关人员实地走访查勘了李友明家的老房子。
随后举行的听证会对他家的老房拆建审批问题进行听证。会议按照方案申请人、听证当事人、审批单位的顺序进行发言并举证,质证、辩论穿插在每一方发言和举证中间进行。双方当事人都进行了陈述、申辩和质证,审批单位工作人员从事理法理的角度进行了相关的阐述。在最后的评议阶段,听证员及有关人员就听证事实、证据以及适用政策、法规等对李友明户申请建房审批发表听证结论性意见,经合议后,同意审批,并做了相关的规定。
我县自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和整体面貌整治工作以来,对各村存在的违规用房、土质危房进行集体拆除、改建,按照“一户一宅、拆旧建新、法定面积”的要求,把规范农民建房与打造“和美乡村”名片相结合,合理确定农民建房的规划布局,优化农民建房的审批改革,强化各项管理举措,力争3年内完成农村村庄规划全覆盖的目标。同时全面实行“农户申请、村级审查、乡镇审批、县管转用”的农民建房用地审批模式。通过召开农民建房民主审批听证会的形式,有利于科学管理和规范农民建房,控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进一步推动我县“和美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