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级机关各单位:
今年是实行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为贯彻落实好县委关于推进创业创新的工作部署,推动“服务工业,推进项目”百日行动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我县“两个社会”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县十大创业创新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这次评选的范围包括全县农村、城镇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中涌现的创业创新事迹突出的典型人物,包括在仙居创业的外籍人员及在外创业的仙居籍人士。
二、评选条件
1、敬业爱岗,遵守社会公德,艰苦创业,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行为。
2、自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强,创新业绩突出,在从事的行业或项目中影响较大,群众公认度高, 社会效益好。
3、负责的企业或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带动力较强,发展潜力大,在县内同行业中居于领先水平。
4、所创企业年销售收入、税收较高,热心公益事业,安置员工和下岗失业人员较多。
三、评选方法和步骤
创业创新人物候选人,原则上由其所在的乡镇(街道)和主管部门根据评选标准,按创业和创新两大类统一组织申报。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和主管部门推荐的典型候选人物中,通过评审组评审,择优确定表彰县十大创业创新人物。
1、宣传发动(2008年6月1日-6月7日)。发起单位召开全县十大创业创新人物评选工作会议,部署安排评选工作。县电视台、电台、仙居新闻、仙居新闻网将评选目的、条件、方法等向社会广为宣传,深入发动。
2、推荐申报(6月8日-6月25日)。推荐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及各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候选人经审核把关后统一上报至县委宣传部宣传科(电话:87816981)。个人自荐应经所在乡镇(街道)或所属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推荐时应填写《仙居县十大创业创新人物推荐表》(见附件),并附简要的典型人物事迹材料 (Email:xck7816981@163.com)。材料应真实反映被推荐人的突出事迹。
3、评选命名(6月26日-7月31日)。相关部门将组织人员对各乡镇(街道)和主管部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筛选,确定20名创业创新人物候选人在电视台、电台、仙居新闻、仙居新闻网上集中宣传,通过评审组评审,最终选出10名创业创新人物。县里将对选出的县十大创业创新人物进行表彰,组织新闻媒体对典型人物进行宣传,并举办“我的创业创新之路”先进事迹报告会。
四、活动要求
1、加强宣传发动。本次活动是我县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的重要举措,是一个展现当代仙居人创业创新精神的有效载体,各乡镇(街道)及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深入动员,发动全社会的力量投入到活动中来,努力加强活动的影响力和参与面。要把评选工作与学习教育活动密切结合起来,在全社会掀起学习宣传先进典型、推进创业创新的热潮。
2、严格推荐程序。本次评选的对象是近年来我县在创业创新方面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各乡镇(街道)和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标准,认真审核,确保把各行各业有代表性、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出、影响力大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对发生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与严重职业病危害,发生重大社会治安问题或严重环境污染的企业责任人,不得推荐。
3、坚持群体代表性和公开公正原则。各乡镇(街道)和主管部门在推荐典型人物工作中,要坚持群体代表性原则,如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外地返乡人员、残疾人等创业创新先进典型,涵盖各大产业,兼顾创业、创新两大方面。推荐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开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使被推荐典型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能够为广大群众所认可,具有较强的说服力,使先进典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
中共仙居县委宣传部
仙居县总工会
仙居县经贸局
仙居县科技局
仙居县广播电视台
仙居新闻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