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建立健全村干部保障激励机制为突破口
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
第二代表团 王明奇代表
各位代表、同志们: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工作基础在党的基层组织,骨干力量是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尤其是村级干部。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是推动农村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但从现实情况看,相当一部分村干部工作任务重却报酬待遇低,有心办事却无钱落实,在职尽力干离任却无保障,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村干部队伍稳定和工作积极性的发挥。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落实“三真”要求,在村干部保障激励机制建设方面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探索。如大力实施“千名村支书培训工程”和“万名村干部大中专学历教育工程”,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县里还在财政极其紧张的情况下,每年配套下拨资金,专门用于集体经济薄弱村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村主要干部误工报酬和离任村老干部生活补助。今年县委又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村主要干部保障激励工作的意见》,县财政又每年专门增拨80万元用于60周岁以上离任村老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足见县委、县政府对村级干部的关怀,我作为一个村党支部书记,感到由衷的鼓舞。但我县行政村数量多,村级集体经济又十分贫乏,如何进一步完善村干部保障激励机制,确保村干部“生活上有保障,工作上有信心,政治上有奔头”,最大限度地激发村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的确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个难题。为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制度,确保干部生活有保障。解决村干部生活保障问题,是激励干部的基本方式,也是有效落实保障激励措施的关键环节。一要落实在职干部报酬。根据村集体资产总量、村民人数、村规模等不同情况,分类确定村干部工作报酬。对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实力较强的村,可实行村干部报酬月薪制;对集体经济一般的村,按照“实误实记、定期发放”的办法,落实误工报酬;对集体经济薄弱的村,由县、乡两级财政发放主要干部误工补助。同时村干部计月或计日工资标准应适当增长,不能三五年仍停留在15—30元/天的标准。二要进行离任干部补助。对长期担任行政村正职、60周岁以上的离任老干部,党委政府已给予关怀,发放500—650元的补助,如果财力许可的话,建议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尤其是生活的确困难的离任村老干部要重点予以照顾补助。三要建立养老保险机制。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要建立健全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通过县、乡镇、村和干部个人“四个一点”的办法交纳保费。对村干部个人负担部分,还可按其工作年限长短对负担比例进行适当调整,工作年限长的,个人负担比例适当降低。四要建立村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基金。对那些工资报酬不能完全兑现,家中出现突发性灾祸或患重大疾病的村干部,家庭特别贫困、工作勤恳努力的村干部,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对因灾、因病、年老和失业等原因致贫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走访慰问,帮助他们树立信心,解决生活困难。五是要实行村主要干部健康体检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应关心村主要干部的身体健康,届期内应至少一次组织各村主要干部进行健康体检,建立村主要干部健康档案。
二、加大帮扶,确保干部工作有信心。村干部长期处在各种社会矛盾交织的工作环境之中,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各级党委政府应加大帮扶力度,切实指导帮助解决村级干部自身难以解决的一些实际问题,增强他们的工作信心。一是要建立集体经济薄弱村村级组织运行经费补助制度。对村级组织日常管理经费难落实、正常工作难运转的集体经济薄弱村,建议县、乡两级加大资金补助力度,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行。二是要完善帮扶联系村制度。通过建立县、乡领导干部联系村制度和县级机关、企业结对帮扶村制度,采取领导联系、部门结对、企业挂钩等多种措施,为村级组织提供信息、人才、技术、资金等多种方式的支持,也可以将一些集体经济强村与集体经济薄弱村结对,尽快帮助薄弱村改变落后面貌。三是要积极探索村级经济发展壮大新途径。要解决村级各种问题,关键是靠自身,只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了,各项保障措施才能长期得到落实。对区位、资源优势明显村,要加大招商引资和主动投资力度,变区位优势为经济优势、变资源优势为资本优势,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对基础一般、优势不明显村,要围绕特色产业寻求发展空间,探索“支部+协会”的新模式,实行参股经营、合同制管理、实现农民集体“双增收”, 不断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渠道,切实解决“有钱办事”问题。
三、端正导向,确保干部政治上有奔头。上级党委应坚持“为发展配干部、凭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加大村干部的政治激励,激励他们立足岗位,积极进取,奋发有为。一是要加大对村干部的选拔任用。解决村干部政治上的“出路”,疏通和拓宽村干部“能上”渠道和政治上进一步发展的空间。近年来,我县已从村干部中录取了7名公务员,使农村年青干部有了奔头。建议组织人事部门扩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录(聘用)指标,面向村级干部单独编制录用计划,定期开展选拔录用工作。二是要坚持村主要干部合法权益保障制度。大力支持村主要干部依照法律和政策开展工作,对遭受恶意诬告或打击报复的村主要干部要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对侵害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快从严予以打击。建议建立村主要干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给村主要干部的工作提供保障。三是要完善村干部评优激励制度。建议在村级组织届期内,组织开展优秀村干部和农村“好搭档”等多种形式的评比表彰活动,并大力弘扬先进典型的时代精神和高尚情操,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