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仙居杨梅文化,进一步扩大仙居杨梅的影响力,仙居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特举办“移动杯”2010·仙居杨梅节文艺作品创作大赛活动。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组织单位
1、主办单位:仙居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协办单位:仙居县作家协会、仙居县美术家协会、仙居县摄影家协会、仙居县音乐家协会、仙居县民间文艺家协会
二、活动主题
展示仙居杨梅文化 促进仙居经济发展
三、征稿时间
2010年6月1日—7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应征作品
本次应征作品分为五大类:
1、文学作品:小说、散文、诗歌(包括古诗词)、报告文学作品;
2、美术作品:国画、油画、水彩画、水粉画、剪纸、雕塑作品;
3、摄影作品:艺术摄影、纪实摄影作品;
4、音乐作品:歌词、歌曲作品;
5、民间文艺作品:传说、故事作品。
五、征稿细则
1、作者不限地区。
2、参赛作品必须是从未发表、展出、获奖的新作。
3、作品须以仙居杨梅为主要题材,通过写、画、歌等各种方式来展现仙居杨梅的独特性,弘扬仙居杨梅文化,讴歌仙居杨梅经济大发展大繁荣。作品要求思想健康、积极向上、构思新颖、立意高远。
4、文学、音乐、民间文艺作品要求报送电子稿和纸质稿(标题为小二号黑体,正文为三号仿宋,行距为26磅)。
美术作品可先拍摄成7寸照片选送初赛,进入决赛后送原件参评。
摄影作品要求一律制成7寸彩色照片,限在仙居境内拍摄的作品,注明拍摄时间与地点,并报送电子文档。
来稿无需装裱制作。
5、本次参赛作品均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参赛作品须在作品背面 (或底部)注明作品题目、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6、所有获奖作品,中共仙居县委宣传部、仙居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有权使用(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报道及其它宣传等),不另付稿酬。所有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主办单位视所有参赛者均同意遵守以上规则。
六、奖项设置
五大类文学艺术作品每类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价值1000元奖品
二等奖3名 价值500元奖品
三等奖5名 价值200元奖品
优秀奖10名 价值100元奖品
(本次活动一、二、三等奖奖品由仙居移动公司提供,优秀奖奖品由仙居县旅游局提供)
七、稿件寄送地址
寄送地址:参赛作品统一寄送至仙居县文联办公室(仙居县工业路2号5楼) 收。邮件请注明“‘移动杯’2010·仙居杨梅节文艺作品大赛”字样,并标明参赛类别
邮政编码:317300
电子邮箱:xjyangmei2010@126.com
联系电话:0576-87773875
联系人员:章战永
八、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评委评选结果为最终结果。
仙居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