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天,步路乡湖山村村民代表李爱国特别高兴,他向村两委提议的发展400亩黄花油茶基地的建议得到采纳,该基地现已平整完毕。李爱国笑言,自从乡党委政府试行村民代表设岗定责后,他不但要参与村务管理,而且还要耕耘好当初选定的“责任田”。
村民代表大会作为村级村民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履行着监督与决策的两大职能。然而在许多地方,村民代表大会职能作用发挥得不是很好,村民代表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了摆设,有人戏称“村民代表,代而不表”。为改变这一状况,让村民代表大会在村级民主政治建设中真正发挥作用,步路乡党委政府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在全乡开展村民代表设岗定责制度,使村级民主政治更加透明,让村民代表能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使这项制度实施顺利,步路乡首先在湖山村进行试点,并根据湖山村的特点,设置了政策法律宣传、邻里纠纷调解、村务公开监督、帮困扶贫等10多个岗位,让村民代表自行认领。乡党委政府结合实际,对各个岗位的责任进行完善,并采取年终考核评比的方式调动村民代表的履职积极性。
村民代表设岗定责制度试行后,得到了村民代表的积极响应,全村26个村民代表认领了自己的岗位。村民代表李鉴龙认领了“民情民意收集岗”后,主动到村民家中收集民意,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大畈自然村道路问题,他及时把情况反映给村两委,并督促落实,该道路可望在年内筹资动工。周中明、李启洪、周新水等3人认领了“村务公开监督”岗,每月将村里的收支情况进行公开,同时还允许村民代表对有疑问的项目进行质询查对,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自5月份开始实行村民代表设岗定责后,湖山村共收到村民代表反映的社情民意30余件,为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而且部分意见和建议已化为村两委为民办事的具体行动,得到了群众的大力拥护。在湖山村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步路乡将于9月份在全乡推广该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