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委、团委,县级机关各单位党组织、团组织、青联各界别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县十二届二次党代会精神,积极选树我县“全民创业、全面创新”过程中涌现的优秀青年典型,发挥榜样带动作用,激励全县广大青年高举旗帜跟党走、创业创新作贡献,为我县深入实施“两基地一胜地”战略,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功立业,中共仙居县委宣传部、共青团仙居县委、仙居县广播电视台、《仙居新闻》编辑部、仙居县青年联合会决定联合开展第三届“仙居县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现将《第三届“仙居县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意见》印发给你们,希望严格按照《意见》的要求,认真推选,确保质量,切实搞好本届评选活动。
附:1、第三届“仙居县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意见
2、第三届“仙居县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3、第三届“仙居县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推荐登记表
4、第三届“仙居县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候选人推报材料样本
中共仙居县委宣传部 共青团仙居县委
仙居县广播电视台 《仙居新闻》编辑部
仙居县青年联合会
2008年3月21日
附1:
第三届“仙居县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意见
一、评选宗旨
“县十大杰出青年”是全县各界青年的最高荣誉。“十杰青年”评选主要是为表彰、宣传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县“两个社会”建设中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各行各业中的优秀青年典型,发挥模范带动作用,激励全县广大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创业创新,建功成才,并在全社会努力营造青年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为我县加快新一轮发展培养更多的优秀青年人才而积极努力。
二、评选资格
1、年龄为18周岁(199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至40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仙青年,其中外来青年须在仙居居住两年以上。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3、在本职工作及奉献社会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在县内外有重大影响。
4、已被授予县级以上“杰出青年”荣誉称号的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三、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由中共仙居县委宣传部、共青团仙居县委、仙居县广播电视台、《仙居新闻》编辑部、仙居县青年联合会联合主办。
第三届“仙居县十大杰出青年”评选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负责人和有关单位的部门负责人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团县委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
第三届“仙居县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审定委员会由组委会成员和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组成。各乡镇(街道)团委、青联各界别委、工作组与评选审定委员会共同完成评选工作,负责评出第三届“仙居县十大杰出青年”。
四、评选办法
(一)推报人选(3月21日—4月8日)
各地、各系统可在先行开展评选或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结合此次评选的要求,择优向县评选组委会推报“仙居县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系统)可各推报候选人1-3名。为扩大荐才视野和范围,县青联其它会员团体也可直接向评选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候选人。同时,积极鼓励广大优秀青年向评选组委会办公室自荐。
(二)确定正式候选人(4月9日—4月10日)
评选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候选人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将被取消参选资格。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并考虑人选的地区、界别、行业分布等因素,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
(三)向社会公开征异(4月11日—4月18日)
通过新闻媒体对20名正式候选人及其事迹简介向社会公示,在7天内,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有异议,评选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确定。对经核定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正式候选人的资格。
(四)投票评选(4月19日—4月25日)
召开评审会议,由评委会对正式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得票数额列前10位的正式候选人,当选为第三届“仙居县十大杰出青年”。
五、实施要求
1、推报单位在确定推报人选时,应着重考虑在我县各个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在社会上和广大青年中有重大影响的人选。同时也要关注那些扎根基层,立足平凡岗位,创造不平凡业绩,具有很强示范性的人选。人选要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并能在广大青年中形成强烈导向。
2、推报单位要对所推报的人选进行直接考察,听取人选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意见,征求组织人事、纪检、公安和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形成考察推报意见,并加盖公章。
3、推报人选须填写登记表一式三份,按统一格式要求提供2000字的事迹材料;提供本人身份证、单位证明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提供两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3张。登记表需本人签字,工作单位盖章,乡镇(街道)团委或所在行业的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方为有效。人选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书;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书或证书的原始证明,推报单位要严格进行审查、核对。
4、各推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推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要求积极做好人选推报的各项工作。各推报单位要在4月8日前将人选的全部推报材料和考察中的各种书面证明上报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吴敏、应良俊、李静
地址:镇前路1号团县委办公室
电话:87772518 传真:87715820 邮政编码:317300
E-mail:xjgqt@163.com
附2:
第三届“仙居县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名单
主 任:
杨 颖 团县委书记、县青联主席
副主任:
李 斌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仙居新闻》编辑部总编辑
吴 凯 团县委副书记、县青联副主席
王牡丹 团县委副书记
朱建林 县公安局副局长、县青联副主席
朱 伟 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县青联副主席
王均正 县环保局纪检组长、县青联副主席
吕汝韦 县财政地税局党组成员、县青联副主席
张宇松 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县青联副主席
张 平 仙居金日工艺有限公司总经理、县青联副主席
成 员:
曹焕贵 县委组织部人才科科长
潘琼芳 县委宣传部宣传科科长
石国庆 县广播电视台广播节目中心主任
项林斌 《仙居新闻》编辑部副总编
吴 敏 团县委办公室主任、县青联秘书长
办公室主任:
吴 敏(兼)
办公室成员:
应良俊、李 静
附3:
第三届“仙居县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推荐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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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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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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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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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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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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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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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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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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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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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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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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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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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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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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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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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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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
简介 |
(500字,另附页)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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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获奖
情 况 |
(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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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意 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
推荐团委
意 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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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组委会 意 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格一式三份。
附4:
第三届“仙居县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候选人推报材料样本
第三届“仙居县十大杰出青年” 评选活动候选人事迹材料
×××同志事迹材料(黑体 二号字)
正文(2000字)………………………………………………………
………………………………………………………………………………………………………………………………………………。(仿宋 小三号字)